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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瞪羚企业申报条件或资质的咨询

信件类型:咨询

信件来源:企业上报

选登时间:2021-08-27 08:51:16

来信内容

信件标题:

关于瞪羚企业申报条件或资质的咨询

信件内容:

关于瞪羚企业申报条件或资质的咨询

回复内容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 为了高起点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深入实施“培优扶强”专项行动,2021年1月3日,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征集推荐2021年全省数字经济领域“独角兽”和“瞪羚”创新企业的通知》(闽数字办函〔2021〕3号),其中“瞪羚”企业申报条件相关内容如下 : 

         申报企业需在福建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未发生环保、安全、知识产权以及违法失信等不良行为,属于数字经济相关领域。企业具有“专、精、特、新”特点,拥有国际或国内领先的技术水平或代表产品,营业收入和市场份额高速成长,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满足下列标准之一:

       (1)2020年度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5000万元之间的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20%或营业利润平均增长率10%以上;在5000万元-1亿元之间的企业,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15%或营业利润平均增长率10%以上;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10%或营业利润平均增长率10%以上。申报企业需提供2018-2020年度审计报告。

       (2)近3年内企业一次性获得风险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等值外币)。申报企业需出具验资报告,投资方为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或本公司持股平台的,不认定为风险投资。若投资方为个人,则需说明该投资人的产业及行业背景。

       具体内容可见如下网址:http://fgw.fujian.gov.cn/xxgk/gsgg/202101/t20210105_5507169.htm

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为:0591-86303809、87063331。


         再次感谢您的来信。

回复时间:

2021-08-12 16: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