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件选登   >  信件详情

咨询专精特新申报事宜?

信件类型:建议

信件来源:后台系统录入(代办)

选登时间:2023-01-16 14:59:15

来信内容

信件标题:

咨询专精特新申报事宜?

信件内容:

我想问下本次专精特新申报要先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吗?

回复内容

回复内容:

福州分送部门:

  您好,感谢您来信“党企新时空·政企直通车”平台,根据《实施细则》规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须是创新型中小企业。企业既符合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又符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条件的,可在培育平台同时提出申请。再次感谢您的来信。

回复时间:

2022-11-17 10: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