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谢您的来信。
申报单位需提交如下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
1.福建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
2.上一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报表附注等,相关数据应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相符),以及体现为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占总服务量比例的材料。或者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及服务收支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3.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不动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4.开展相关服务的材料(通知、照片、合同、总结等);
5.工作人员学历、职称、从业资格(资质)及网站备案等材料(复印件);
6.与合作服务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
7.收费标准及对小型微型企业收费实施优惠的相关规定复印件,开展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的材料;
8.符合《管理办法》第七条所列的放宽条件申报的材料。
具体内容可见如下网址:http://www.fzszqztc.com/zcy/policy/policy/detail.html?id=492
再次感谢您的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