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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夜间施工扰民

信件类型:诉求

信件来源:闽政通

选登时间:2025-11-11 17:41:34

来信内容

信件标题:

工地夜间施工扰民

信件内容:

本人住在台江区宁化街道华侨中学边上的,该中学的综合楼项目建设施工方半夜还在施工,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夜间扰民的时间范围为晚上22点到凌晨6点之间,夜晚23点多开始到凌晨四点多还发出噪音真的合理吗?该施工方是否有政府许可?如果有许可的话,这么晚制造出的声音,影响周边住户休息怎么处理呢?周一到周日,时不时半夜施工制造噪音,甚至周末一大早六点就开始发出噪音,真的非常影响休息!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给出严肃处理,给出解决方案,谢谢!

回复内容

回复内容:

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给予开具施工证明,如建筑项目地下室(底板、墙体)顶板混凝土浇捣施工350立方米以上的;大型冲钻孔(旋挖)成孔灌注桩等。同时根据《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细化落实建筑工地夜(午)间施工证明申领工作的通知》(榕环保综【2025】31号)规定,因生产工艺要求需要连续施工作业的可申请夜午间施工证明,该工地目前处于地下室基础阶段,地下室底板施工属于生产工艺需求需要连续作业,故我局给予开具夜间施工证明,夜间施工时间段为11月8日、11月10日、11月12日、11月15日、11月17日、11月19日12:00-14:30以及11月8日、11月10日、11月12日11月15日、11月17日、11月19日22:00至次日06:00。我局已要求工地做好施工告示,并加强管理,合理安排工序,避免扰民。

福州市台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民,您好!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九条及第七十三条(一)规定,夜间施工限制时段为夜间22点至次日上午6点,不区分节假日。我局于夜间前往华侨中学体艺综合楼项目工地,执法人员当即要求施工负责人规范施工,停止噪音扰民。11月4日夜间再次前往该处工地巡查,未发现施工迹象。区执法大队已约谈施工方负责人,要求其合理安排工序,严格控制噪音影响,不得在限制时间内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避免扰民。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谢谢!

回复时间:

2025-11-05 16: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