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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楼区2023年组织开展部分新兴行业和特色产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4 作者:- 来源:鼓楼区人社局 82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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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分新兴行业和特色产业遴选培训机构、各相关企业:
  为加快培养大批新兴行业和福州特色产业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提高我区相关从业人员技能水平。经我局研究,即日起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部分新兴行业和特色产业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榕人社培〔2023〕11号)的文件精神,在鼓楼区开展部分新兴行业和特色产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体
  1.福州市人社局遴选的部分新兴行业和特色产业培训机构以及2021-2022年遴选的互联网营销师培训机构(机构名单见附件1)
  2.企业经营范围涉及部分新兴行业和特色行业规定工种的企业(参培人员岗位应与培训工种相匹配),鼓励相关企业与福州市遴选的培训机构合作对在岗职工开展技能培训。
  二、培训对象
  1.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称“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和残疾人及去产能职工、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简称“十类人员”)。
  2.企业注册地在鼓楼区且依法缴纳失业保险或养老保险的企业在岗职工。
  三、培训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四、培训标准
  培训申请及过程监管均严格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职业培训补贴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116号)及《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部分新兴行业和特色产业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榕人社培〔2023〕1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培训师资
  师资可从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师资库选择,各培训单位也可参照省人社厅《关于征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师资的通知》标准,根据企业需求确定师资。师资资料包含教师聘用合同(扫描件)、资格证书(扫描件)。企业使用高管作为培训师资的,应提供高管聘书,并附高管简历(加盖公章)。
  六、培训形式及补贴标准
  培训可采取线下培训、线上+线下培训形式。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1.见证补贴:符合补贴条件的参训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的,按证书的类型及等级给予企业或培训机构职业培训补贴。参考标准:初级工(五级)700元/人;中级工(四级)1000元/人;高级工(三级)1500元/人;技师(二级)2000元/人;高技技师(一级)3000元/人;专项职业能力证书500元/人。
  2.合格证补贴:培训总学时为20学时或40学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参考标准:按每学时25元,每人500或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或培训机构补贴。
  其他未尽事宜根据福州市人社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福州市部分新兴行业和特色产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
      2.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部分新兴行业和特色产业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福州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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